居留劳工政策
西班牙居留政策简介 打印


    [雇员来西审批]
西班牙工作申请有两种方式,首先一种是雇主居留(Cuenta Propia),另外一种为雇员居留(Cuenta Ajena)。公司若在西班牙已经正常运作,其雇员可以通过工作居留申请来西,需要以下文件:

    1. 预备合同
    2. 公司法人身份证
    3. 公司税号(CIF)
    4. 公司劳工局号码
    5. 公司成立公证
    6. 公司营业报表
    7. 公司工作要求
    8. 西班牙就业局出具的所申请工作行业在西班牙无失业证明。

 
瑞士对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的规定 打印

对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的规定
在瑞士,25%的就业人口是外国人。外国人若想在瑞士从业,必须事先获得工作和居留许可。来瑞士投资和创办企业的外国人,或者是外因企业的领导层人员,一般都可以获得许可,特别是当其企业可以提供新的就业机会,以及从事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时。如果外国人在瑞士不是独立从业,由其瑞士雇主为其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,一般对专业人员和领导人员都会发放许可。
  凡申请居留及居住权的外国人在瑞士停留三个月期满前,需向其所在地的警察当局报告;申请移居及就业者,要在八天内,最晚于就职之前报告登记。有偿录用外国人者,必须立即向当地警察局申报;无偿接纳外国人超过一个月,也有申报义务。
 
来法外国人居留 打印

        外国劳工来法工作需要提供以下证件:签证(在中国获得,证明有权进入法国),居留证(证明有权在法居住),以及工作许可(证明有权在法国从事商业活动,工作许可对于企业的领导人来说就是商人证)。在材料和表格上需要提醒的是,虽然很多材料和表格配有英文翻译,但各种材料和所需表格必须用法文填写或回答,一些重要证件也必须翻译成法文并进行公证。
        外国人的签证根据在法国国内逗留时间的长短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:短期签证(每半年少于90天),其中也包括申根签证、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、多次入境签证;长期签证,对于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领导、普通雇员和被临时派遣到法国工作的雇员都必须持有长期签证(90天以上),长期签证包括商人签证、就业签证、临时工作签证或访问签证等。
 
斯洛伐克居留许可制度 打印

外国自然人在斯进行商业活动需先获得在斯的居留许可(在欧盟成员国及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CED成员国有居所的人除外),居留许可由所在地警察机关出具。申请居留许可一般有3种途径:
1. 在进行商业登记前,先到当地警察机关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文件,同时办理申请居留许可手续;
2. 外国自然人通过入伙/入股的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,在公司设立后,到当地警察机关提交设立公司的文件(从商业登记系统中调出)及申请办理居留手续。然后,在对其公司登记的情况进行变更登记。
3. 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办理有关手续。
 
外国人在法国打工的政策 打印
 
     法国在外国人在法受薪工作问题上,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与规章。在移民法中,已存在有关条文,特别是341-4条。此外,劳工法(CODE DU TRAVAIL)341-1到341-7条款,1984年12月14日法令,同年12月21日行政通函,1998年12月14日等通函,也都从各有关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了规范。
     从一般而言,欧共体成员公民、欧洲经济空间成员国公民、摩纳哥、安道尔公国公民、阿尔及利亚公民等,均在劳工权利上不受一般法规的限制。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国家公民,均受以下介绍的移民与劳工法规之限制。
      进行受薪工作须事先获许可
      根据法国的移民法与劳工法,外国人在法国从事职业活动、受薪工作均应当事先获得当局的许可,如果雇佣了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,雇主会因此受罚。
     法律由此规定了雇主与受薪者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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